法官唱双簧,把黄之锋又给放了
文|庄志明律师
关于黄之锋保释期间违反保释规定的行为,昨天我写了篇文章黄之锋,能否再次保释?,核心思想就是黄之锋不应该继续保释,如果维持保释,那法官就是王八蛋。
一语成谶,法官不仅仅是王八蛋,而且钓出一大串王八蛋法官来了。
今日有媒体报道,“港毒”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8日早上在香港国际机场出境时被警方再度拘捕。黄之锋涉嫌“违反法庭保释条件”,案件于9日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称保释文件出错,黄之锋获准继续保释。
从新闻看,黄之锋这次被继续保释,不是黄之锋祖上阴德熠熠生辉的原因,而是出在法官的身上。据香港“东网”9日消息,控辩双方在庭上均表示,没有留意到主任裁判官钱礼在黄之锋当天的保释文件中写错了离港日子,导致出现昨日事件,并在庭上向法庭道歉。裁判官接纳黄之锋并非有意违反保释条件,现重新批出新的保释文件,准许黄之锋于今日离港。辩方指出,黄之锋将于今日下午飞德国柏林。
这都什么狗屁逻辑啊?文件出错,“保释文件中写错了离港日子”,那就有错必纠啊,进行文字更正,分分钟下个文字更正裁定就可以解决的事。但却偏偏不进行更正,而是瘫子掉下井。
黄之锋在保释期间违反保释条件的事实,即使在“文件出错”情况下,也未发生实质性改变,故对黄之锋应当采取取消保释。这才是正确的姿势。
现在倒好,借着文件有错,直接推翻昨日拘捕黄之锋的做法,这种操作是不是太强盗了?
首先,我根本怀疑“文件出错”的说法,这说法大概率就是编造的借口而已。
第二,如果文件真的出错,那对不起,是不是要追究法庭和法官的责任?如果不追究法庭和法官的责任,以后法官都可这么干,故意给坏人留下“文件出错”的伏笔,让你抓了白抓,判了白判,干瞪眼。
所以,如今要么就取消黄之锋的保释,要么就对“文件出错”的法官进行追责,别把港人当傻子忽悠。都是千年的狐狸,玩什么聊斋啊?
放了抓,抓了放;抓了放,放了抓。这种躲猫猫的游戏,希望香港的司法部门不要再玩了,最后一块遮羞的丁字裤都给扒了,还不赶快找块破布把小丁丁给罩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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